12月29日,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布《廣東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2021年版)》,原《廣東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 《廣東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申請(2019年版)》同時廢止。
9月中旬發布的《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研制推廣應用)管理實施細則》也將于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2021年版指導目錄重點關注高端數控機床、高技術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衛星與應用、軌道交通裝備、機器人與增材制造、新能源與智能網聯汽車、高端醫療裝備、新能源裝備和關鍵制造裝備、重大技術裝備關鍵配套基礎件。
其中,機器人方面歸類為“智能機器人”的產品保留了2019版“架空輸電線路巡檢機器人”,并增加了“電梯智能施工機器人”、“移動智能搬運機器人”、“移動DR機器人”、 “互聯網人臉對接機器人”。
智能機器人
“機器人加工及集成設備”類主要集中在噴涂和焊接工藝。產品保留了2019年版“圓形變速自動噴涂生產線”和“靜電粉末自動噴涂生產線”。噴涂設備”、“機器人智能焊接生產線”、“壓縮機外殼自動焊接線”、“全自動高精度高效焊后PCM生產線”、“PSF輥修復成套設備”、“浴缸集成加工智能化生產線”、“內墻瓷磚打磨分揀及機器人包裝一體化生產線”、“精密激光錫球焊接機”、“OLED自動貼合機”。
機器人集成
增材制造設備產品暫未添加。“增減金屬粉末床熔合設備”、“SLA 3D光固化雙掃描頭打印機”、“砂型3D打印機”都是2019年版本的預留產品。
添加劑制造
據悉,廣東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必須符合其相應目錄產品領域,其性能指標不得低于最新版《目錄》所列相應技術參數(所有量化的技術參數必須以相關技術方法標準為依據),必須具有相關核心技術的發明專利授權,其中成套設備產品的關鍵設備和部件,單臺設備的關鍵部件和系統必須具有自主率超過 70%(根據設備和組件)。值計算)。
當《目錄》所列技術參數指標在范圍內時自動噴涂生產線,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對應的范圍范圍指標必須完全覆蓋本《目錄》所列范圍。
了解《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開發推廣應用管理實施細則》:
◇ 首(套)重大技術裝備政策扶持對象
申請首(套)重大技術裝備資金和研制的裝備產品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申報單位應為在廣東省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生產企業。
(二)申報產品應屬于最新版《重大技術裝備首臺(套)推廣應用指導目錄》或《推廣指導目錄》末級目錄及廣東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應用”。相應產品已售出(申報產品終端用戶單位與申報單位不存在股權控制關系)。
(三)申報產品應具有關鍵核心技術的自主知識產權(授權發明專利自動噴涂生產線,非外觀設計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且發明專利的內容必須與申報的核心技術密切相關)產品)。
(四)成套設備產品的自立率(即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或采購國產化設備的設備及零部件價值在成套設備產品中的比重)必須達到70% 或更多。
(五)如果同一申請人申報多個產品,所使用的專利不得重復使用。
(六)如果同一申請人申請一個系列產品,每個設備產品都應該有重大的技術創新。
◇ 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政策獎補標準
對符合或符合廣東省首部(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要求并實現銷售的裝備產品研發企業,實行事后獎補。具體獎勵標準如下:
——對符合《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要求的裝備產品,對研發企業進行售后獎勵。獎勵首批產品銷售額的30%),成套設備最高獎勵不超過900萬元/臺,單臺設備、單批總成或核心部件最高獎勵為不超過500萬元/臺(批)。
——對符合《廣東省首部(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要求的裝備產品,對研發企業實行售后獎勵。原則上單臺(套)設備(總成或核心件按首批產品銷售額的30%獎勵),成套設備最高獎勵不超過700萬元/臺套,單臺設備、單批總成或核心部件最高獎勵不超過300萬元/套(批)。
設備產品的“售價”應根據銷售合同、發票(含稅)、銀行收款憑證等資料綜合確定。
◇ 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項目申報與審查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將發布年度首(套)裝備資金項目入庫通知或指南,明確申請條件、支持對象、支持方式和標準。地方以上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當根據項目入庫通知的要求,結合當地實際,組織開展項目申報、審核、入庫工作。按照“誰負責審查”的原則,地方級以上上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承擔首(套)裝備基金項目的審查主體責任,并負責項目評審結果。下列。